8月23日,长春生物制品所报检的4批次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获得省药检院批签发证明,标志着吉林院作为全国第二家国家药监局授权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批签发机构,已顺利承接并圆满完成辖区内首批疫苗批签发工作。
吉林院于2023年4月获得流感疫苗和水痘减毒活疫苗批签发正式授权,在省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吉林院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精心谋划,积极争取,统筹安排。2023年7月,吉林院接到中检院关于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施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批签发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中检生检函【2023】549号),于7月25日开始受理流感疫苗,承担批签发检验任务。
流感疫苗具有高度的季节性,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作为我省核心疫苗品种,全国市场占有率达30%。批签发速度和上市时间是流感疫苗抢占市场的决定要素。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布局,主动向中检院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技术指导,第一时间对接企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提前完成所有批签发相关工作。
批签发工作是保证疫苗质量、保障供应的关键环节,吉林院将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守疫苗安全底线,高效服务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批签发工作能力,助力吉林省生物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邹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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